以下内容转载自上海股权投资协会网站(http://www.peas.org.cn/news/news_show.asp?ID=908)
2011年10月20日下午,上海股权投资协会在上海国际集团大厦2楼208会议室举办了2011财经沙龙活动第十二次活动,此次活动协会特邀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春宝律师,就“股权投资中的律师尽职调查”相关问题与大家交流探讨,此次活动吸引了众多投资机构、律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会员单位近60位代表前来参加。
杨春宝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并获得悉尼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和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他是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也是上海最年轻的高级律师。杨律师是Asia Pacific Legal 500历年推荐律师,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从事公司、投资、收购兼并、房地产和知识产权等律师业务近二十年,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上海国企改制法律顾问团成员,曾出版《创业法律108问》、《公司投资融资法律实务》、《完胜创业》、《完胜资本》、《完胜资本2》和《法说水浒》等专著。其创办的“法律桥”网站(www.law-bridge.net)系中国最早、最具影响力的原创法律网站之一。
此次沙龙中,杨律师通过律师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和律师尽职调查的内容及案例分析等四方面阐述了律师尽调的具体内容,并向与会嘉宾说明了律师尽调与财务尽调、商务尽调、技术尽调和企业文化尽调等共同构成了股权投资前必要的尽职调查。其中律师尽调以法律为准绳,给出了执行投资决策与否的底线,而财务、商务尽调一定程度上可以从法律角度予以诠释,从而得出更明确的结论,并建议作为成功的投资人应当将律师尽调作为投资前必经的操作步骤。
沙龙之后,杨律师赠送给与会嘉宾其新作《完胜资本》,大家共度了一个愉悦而收获颇丰的下午。
沙龙活动现场
杨春宝律师做演讲
常见法律问题
商事调解与诉讼有何区别?
商事调解与诉讼区别:1)调解基于当事人自愿;2)调解员不强制裁决;3)调解协议需司法确认方有强制执行力;4)调解更灵活高效;5)调解保密性强。新《商事调解法》已实施。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办?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建议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股东协议、出资证明、公司决议等文件,然后咨询专业股权律师评估法律风险和解决方案。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如何维权?
小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行使知情权、分红权、临时股东会召集权等权利。如大股东滥用权利,小股东可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或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