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服务经验简介

文章摘要 杨春宝高级律师在房地产开发与建筑工程领域具备深厚的法律实务经验。其服务贯穿项目合作洽谈、投资组合设计、项目公司设立、土地批租、项目融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至房屋销售及物业管理等全流程。曾经办新外滩花苑等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多家跨国企业在华厂房建设,并成功处理中心广场等十余个烂尾工程权益转让,其中中心广场案例荣获司法部全国律师业务案例【金獬奖】二等奖。此外,其在房地产并购、海外银团抵押贷款、工程款纠纷及房地产租售纠纷处理方面亦有丰富经验,展现了卓越的综合法律服务能力。

主持律师(站长):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杨春宝高级律师

  • 复旦大学法学士,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1992);悉尼科技大学法学硕士(2001);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2001)
  • 二级律师(上海最年轻的高级律师之一,目前上海近万名律师中,仍在执业的一级律师不足10人,二级律师也只有数十人)
  • 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券律师执业资格和企业登记代理人执业资格,系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成员。
  • 巴西里约热内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国际知名法律出版物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历年推荐律师
  • 著有《创业法律108问》。《科技创业》和《财富人物》法律专栏主持人,上海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嘉宾。

杨春宝高级律师精通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业务,曾应邀作为法律专家参加上海市发改委举办的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项目BOT招标专家论证会。

从业十多年来,杨律师经办了新外滩花苑、锦秋加州花园和明日星城等数个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阿克苏•诺贝尔、德资宝力曼公司、索玛格药业、立邦涂料及其关联公司、广立化学公司等在上海、苏州、广州、惠州、东莞、成都、天津等地的多家厂房建设的全过程综合法律服务,包括项目合作洽谈、投资组合的设计、项目公司的设立、土地批租、项目管理、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前期开发、项目融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选购与安装、项目转让、房屋销售、筹备物业管理、竣工交付使用、前期物业管理以及相关纠纷处理等。杨律师承办了中心广场(文汇新民报业集团大厦)、静安广场、沪晋大厦(SOHO时代)、新新商厦、江山大厦等十多个大型房地产项目及烂尾工程权益转让法律服务,其中中心广场房地产权益转让法律服务荣膺司法部全国律师业务案例“金獬奖”二等奖。此外,杨律师还承办了上海海港新城围海造地工程款纠纷、某房地产公司并购(产权交易)、中山广场海外银团抵押贷款、克虏伯项目征地、方舟大厦委托经营管理、金桥大厦物业管理、华美达大酒店酒店管理、张江高科技园区某地块转让等数十件多种类型的房地产法律服务项目以及近百件房地产合作纠纷、房地产租售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等案件。

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以站长杨春宝律师为主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工作组以出色的法律服务质量获得客户及业界的认可,并非常荣幸地入围THE 2004 CHINA LAW AWARDS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大奖。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法律服务包含哪些核心环节?

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法律服务是指律师深度参与从项目前期筹划到最终交付使用的各个阶段,提供合法性审查与风险防控。其核心规则在于确保项目各环节符合土地管理、规划及建设相关法律原则,通过合同设计与合规审查防范潜在风险,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与各方权益平衡。根据文章介绍,杨春宝律师经办了新外滩花苑、锦秋加州花园等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立邦涂料等跨国企业在多地的厂房建设全过程综合法律服务。这些服务具体涵盖了项目合作洽谈、投资组合设计、项目公司设立、土地批租、项目管理、项目融资、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选购安装、房屋销售及前期物业管理等完整链条。在实务操作中,应重点关注项目公司设立时的股权架构设计与出资合规,土地批租阶段的权属调查与出让合同审查。工程施工阶段需严格把控工程进度与质量条款,防范工期延误与工程款结算争议。同时,房屋销售环节应规范预售合同条款,避免因广告宣传与实际交付不符引发群体性纠纷,确保项目全周期的合法合规运营。

烂尾工程权益转让在法律实务中有哪些关键要点?

烂尾工程权益转让是指对已停工或无法继续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整体转让。其核心规则在于理清原有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与受让主体的适格性,通过法律手段隔离前期风险,使项目得以盘活并重新进入开发建设流程。文章指出,杨春宝律师承办了中心广场(文汇新民报业集团大厦)、静安广场、沪晋大厦等十多个大型房地产项目及烂尾工程权益转让法律服务。其中,中心广场房地产权益转让法律服务凭借其专业的法律方案设计与复杂的实务操作,荣膺司法部全国律师业务案例【金獬奖】二等奖,体现了极高的专业水准。烂尾工程转让实务中,首要争议焦点在于前期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冲突的解决,以及未确认债务的剥离。操作时应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全面核查项目土地抵押、查封状况及隐蔽债务。转让协议需精确界定资产范围与债务承担主体,设置严密的交割条件与付款节点,并依法办理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防范转让无效风险。

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建筑工程纠纷的常见风险如何防范?

房地产合作开发纠纷通常涉及合作各方在投资、利润分配及项目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冲突;建筑工程纠纷则多集中于工程款结算、工期延误及工程质量责任。核心规则在于依据合作开发协议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与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界定各方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范围。文章提及,杨春宝律师承办了上海海港新城围海造地工程款纠纷,以及近百件房地产合作纠纷、房地产租售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等案件。此外,还处理了某房地产公司并购(产权交易)、中山广场海外银团抵押贷款、克虏伯项目征地等多种类型的房地产法律服务项目,展现了其在复杂商事纠纷解决方面的丰富经验。防范此类风险,实务中应在合作初期签订严谨的合作开发协议,明确资金投入节点、利润分配机制与退出条款。对于建筑工程,需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计价方式、工期顺延条件及竣工验收标准。发生纠纷后,应及时固定工程量签证、设计变更单及往来函件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工程造价与质量鉴定,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败诉风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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