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就特许经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麦当劳、肯德基等国外知名连锁餐饮企业未按中国法律规定向商务部备案一事,介绍了杨春宝律师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的专业观点。杨律师依据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的相关规定,系统梳理了特许经营备案的法律要求,并针对境外品牌在华开展特许经营的不同情形,分析了备案义务的适用规则、未备案的法律后果以及实务中的常见争议。文章旨在帮助特许经营企业准确理解备案合规要点,防范行政处罚与合同效力风险,对品牌方、加盟商及法律实务工作者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针对麦当劳、肯德基等国外知名连锁经营餐饮企业未按中国法律规定向商务部备案,《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了杨春宝律师。杨律师介绍了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分析了不同情形下的法律适用。

最后编辑于:2018-09-24 17:41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如何有效规避特许经营备案合规风险?

有效规避特许经营备案合规风险,需要从制度设计、合同安排和持续管理三个维度着手。首先,特许人应准确识别自身是否属于商业特许经营法律关系,判断标准不在于合同名称,而在于是否具备三个核心要素:特许人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特许人允许被特许人使用该经营资源;被特许人按照统一经营模式开展经营并支付特许经营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必须履行备案义务。其次,特许人应在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后的法定时限内,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权利证明、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等,并确保所提交信息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因材料瑕疵导致备案被驳回。对于境外品牌,建议由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作为特许人主体,由其完成备案,并注意在授权链条中清晰约定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出现特许人身份模糊的争议。再次,特许人应建立备案信息变更的主动更新机制,当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如特许人名称、地址、经营资源、合同文本等内容调整,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同时,企业应定期开展内部合规审查,对照法规和商务主管部门的最新指引,检查现有加盟门店的签约和管理流程是否合规,重点防范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等衍生风险。最后,建议特许人在签约前向加盟商充分披露备案信息及相关资质文件,既能增强加盟商信心,也有助于在争议中证明自身已尽到诚实信用义务,降低被认定欺诈或重大隐瞒的风险。通过以上系统性安排,特许经营企业可以最大程度地规避备案合规风险,保障特许经营体系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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