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老板拿我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家公司,我是法人代表,出资额40万。资金是老板借的别人的,注册之后立即抽走,这个过程我刚知道。请问版主,如果将来公司出了问题,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
须负股东对企业的责任。如果被查出有抽逃资金或者虚假出资的话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
杨春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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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被冒用身份证注册公司后要承担哪些股东责任?
从工商登记的形式外观来看,被冒名者一旦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即对外产生公示效力,公司债权人及其他交易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其为真实股东。因此,若公司日后出现债务纠纷或经营失败,债权人完全可能依据登记信息,要求该名义股东在未实际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就本案而言,出资额为四十万元,且注册资金系借入后立即抽走,属于典型的抽逃出资情形,该名义股东很可能被要求在四十万元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作为登记在册的法定代表人,还可能面临其他连带风险,例如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受到行政处罚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甚至影响个人征信与任职资格。需要说明的是,被冒名者若能证明自己确系被冒用身份,可以依法主张撤销登记、确认股东资格不存在,但司法实践中举证难度较大,通常需要笔迹鉴定、身份证遗失报警记录、本人未参与公司设立的证明等证据相互印证,因此发现被冒名后应尽早行动,避免长期放任而加重自身风险。
什么是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履行了出资义务,实际上并未真实交付货币或依法转移财产权,例如本案中老板借用他人资金存入验资账户,验资完成或登记完成后即归还出借人,资金自始至终不属于股东自有财产;抽逃出资则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已经缴纳的注册资本通过虚构债权债务、不当关联交易等方式非法转出,本案中注册之后立即将资金抽走的情形即属此类。二者的法律后果大体一致:在民事层面,抽逃或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抽逃或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还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在行政层面,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撤销登记;在刑事层面,如果抽逃或虚假出资金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结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或实缴的登记情况以及案件具体情节综合判断。对被冒名的名义股东而言,虽然资金操作并非本人实施,但基于登记外观,仍可能先行被追责,之后再向实际操作者追偿,因此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发现被冒名注册公司后应如何维权和自保?
第一步,立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人名下的全部登记信息,确认被登记的公司名称、股东身份、出资额、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并打印留存作为证据。第二步,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取得相关证明,说明身份证曾被他人冒用,同时回忆身份证是否曾交给老板或遗失,收集能够证明自己未参与公司设立、未签署任何登记文件的证据,必要时可申请对登记材料中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第三步,与公司登记机关沟通,请求撤销冒名登记,目前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辟处理冒名登记的专门通道,若材料充分可直接申请撤销;若行政机关不予处理,则可向法院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不存在的诉讼,或请求撤销相关登记行为。第四步,在此期间应避免以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任何经营管理活动,不签署任何文件,不领取相关报酬,以免被认定为默认或追认冒名行为。第五步,若公司已经产生债务或被追责,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应诉,主张自己系被冒名者,并在承担责任后依法向实际控制人即老板追偿。此外,日常应妥善保管身份证件,不轻易向他人出借身份证原件或提供复印件,从源头上防范被冒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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