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超投部份可否作债权投入?(2003)

文章摘要 杨律师:你好! 请问,在公司设立时,股东将其投资一部份作为资本金投入,一部份作为债权投入,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一企业整体改制(吸收外来股东),原股东将该企业作价1000万,但其中只约定500万为投入的资本金,另500万作为对新设公司的债权投入。另请问,如果是以不可分割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入,还能不能将其价值作如上的分设投入呢? 答: 只要其他股东均同意可以以一部分作为出资,一部分作为债权投入。但如果是不可分割的资产则很难操作,因为资产投入须过户方可,当然也可将此资产过户公司,另外约定将超出出资部分作为债权。 杨春宝律师,(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

杨律师:你好!

请问,在公司设立时,股东将其投资一部份作为资本金投入,一部份作为债权投入,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一企业整体改制(吸收外来股东),原股东将该企业作价1000万,但其中只约定500万为投入的资本金,另500万作为对新设公司的债权投入。另请问,如果是以不可分割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入,还能不能将其价值作如上的分设投入呢?

答:

只要其他股东均同意可以以一部分作为出资,一部分作为债权投入。但如果是不可分割的资产则很难操作,因为资产投入须过户方可,当然也可将此资产过户公司,另外约定将超出出资部分作为债权。

杨春宝律师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股东超投部份可否作债权投入?(2003)”,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更新:2024年4月23日

常见法律问题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办?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建议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股东协议、出资证明、公司决议等文件,然后咨询专业股权律师评估法律风险和解决方案。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如何维权?

小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行使知情权、分红权、临时股东会召集权等权利。如大股东滥用权利,小股东可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或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程序?

股权转让需遵循:1)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程序;2)签署股权转让协议;3)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涉及国有股权或外商投资的,还需履行审批程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