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资金如何合作办公司?

文章摘要 杨律师: 我是一名软件工程师,与我的一名同事(业务经理)想联合起来自己做,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找了一位投资商,三方组成一个公司,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利润。现在有一个问题是:公司是借用投资商原有公司的名头,那么在达成协议时,我应该怎样去保护我的利益?怎样去签这个合同?请尽快给我帮助,多谢!                             创业男孩 创业男孩, 您好!首先恭喜您开创自己的事业。如果以原公司的名义开始你们新的合作,要保障你们的权益,可以有两种方法,一是股权转让,即由投资商将其相应股份转让给你们;二是增资扩股,即你们以技术入股,在该公司中占有一定比例。确定了合作模式

杨律师:

我是一名软件工程师,与我的一名同事(业务经理)想联合起来自己做,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找了一位投资商,三方组成一个公司,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利润。现在有一个问题是:公司是借用投资商原有公司的名头,那么在达成协议时,我应该怎样去保护我的利益?怎样去签这个合同?请尽快给我帮助,多谢!

                            创业男孩

创业男孩,

您好!首先恭喜您开创自己的事业。如果以原公司的名义开始你们新的合作,要保障你们的权益,可以有两种方法,一是股权转让,即由投资商将其相应股份转让给你们;二是增资扩股,即你们以技术入股,在该公司中占有一定比例。确定了合作模式后即可签订合同、章程,将各方的权利义务确定下来,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这样你们的权益就得到了法律保障。

                           杨春宝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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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年4月23日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如何与投资商合作办公司并保障自己的权益?

没有资金时可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方式获得公司股权,以技术或管理贡献入股。首句回答:无资金合作办公司应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方式取得股权,并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具体操作:与投资商协商,由投资商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你,或由你们以技术入股方式增资扩股,占相应比例。确定后签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决策权和退出机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确保法律保障。

借用投资商原有公司名义合作,签署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关键条款?

签协议时须明确股权比例、利润分配和工商变更义务,避免名实不符。首句应强调:借用原公司名义合作需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协议明确持股比例,并办理登记。具体条款包括:股权转让具体份额、技术作价金额(需评估)、利润分配比例、经营决策机制、违约责任,以及约定投资商有义务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否则需承担违约金。

技术入股合作办公司,法律上如何确定技术价值和股权比例?

技术入股需经专业评估确定价值,再由股东协商约定股权比例。首句回答:技术入股价值需评估机构评估,股份比例由股东协议自由约定。根据公司法规定,非货币出资需评估作价,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操作上,建议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出具报告,依据报告协商持股比例,并在章程中明确技术交付方式、保密义务及后续股权调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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