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多少股份可控股?

文章摘要 本文通过学校与个人共同出资组建客运有限公司的咨询案例,解析公司控股的法律认定标准。控股分两种:绝对控股指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相对控股指持股虽不足50%,但因其余股份分散,股东仍可凭借相对优势取得实际控制力,如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20%至30%甚至更少即可实现控制。本案中校方与八名个人股东各出资四十万元,持股恰为50%,处于临界状态,能否控股取决于个人股东是否团结,董事长委任亦同此理。

杨律师,您好!

我是学校的的一名教师,有件事情搞不明白。想烦请你解释:我们学校于去年新造一艘客运船,总造价八十万元,学校出资四十万元,个人集资四十万元(八个人,各五万元),学校运营良好。于今年,学校决定组建客运有限公司。特咨询,校方持有四十万元股份是否可以控股,可否让校长或其他代理人员为公司董事长。谢谢!

                         莫非

莫先生:

您好!控股有两种,一种是绝对控股,即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一种是相对控股,虽然持股不到50%,但是由于其他股份分散导致该股东持有较少的股份也有绝对控股股东的影响力,如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只要持有20-30%甚至更少的股份即可控股。因此,在你们公司,校方是否控股取决于个人股东是否团结,因为校方持股50%比较尴尬。校方是否能委任董事长也取决于此。

                        杨春宝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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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4-25 17:56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持有多少股份才能对公司实现绝对控股?

绝对控股是指股东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出资额),从而在股东会表决中占据多数地位,能够主导公司的重大决策。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则,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通常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则往往需要更高比例的表决权通过。因此,持股超过50%意味着在常规表决事项上拥有决定性话语权,其他股东即使联合也无法否决其主张,这是最稳妥、最明确的控股方式。实务中,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投资方通常会要求持股比例达到51%以上,以避免持股恰好50%时因对方联合而陷入表决僵局。需要提示的是,绝对控股并非可以为所欲为,控股股东仍须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否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时,控股股东应回避表决或履行相应程序,否则决议效力可能受到挑战。

什么是相对控股?持股不足50%为何也能控制公司?

相对控股是指股东持有的股份虽然不足50%,但由于其余股份高度分散在众多小股东手中,难以形成统一的对抗力量,该股东凭借相对较高的持股比例即可对公司形成实际控制。最典型的例子是上市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股权极为分散,大股东往往只需持有20%至30%甚至更少的股份,就能在股东会上取得相对多数,主导董事会人选和公司经营方针。判断是否构成相对控股,关键不在于持股比例的绝对数字,而在于股权结构的对比关系:其他股东是否团结、能否形成一致行动,直接决定该股东的实际影响力。实务中,通过与其他小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争取表决权委托、在公司章程中设置有利于己方的表决机制等方式,可以巩固相对控股地位。但相对控股的稳定性明显弱于绝对控股,一旦其他股东联合起来,控制权即可能易主,因此依赖相对控股的股东应持续关注股权变动,防范被动局面。

校方与个人股东各持股50%,校方能否控股并委任董事长?

就本案而言,客运船总造价八十万元,学校出资四十万元,八名个人各出资五万元合计四十万元,组建公司后校方与个人股东集团各占50%的股权,恰好处于临界状态,控制权并不稳固。校方能否实际控股,关键取决于八名个人股东是否团结:若个人股东各自为政、意见分散,校方作为单一最大出资人反而容易凭借组织化优势取得相对控制;反之,若八名个人股东联合行动,双方持股对等,校方将难以单方主导股东会表决,甚至可能陷入表决僵局。董事长委任问题同样如此:董事长通常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校方若能取得相对控股地位,即可推举校长或其他代理人当选董事进而担任董事长;若个人股东联合对抗,校方的提名未必能够顺利通过。实务建议是:校方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表决机制、董事长产生办法及僵局解决条款,或通过与部分个人股东协商增持少量股权、签署一致行动安排,将持股比例提升至50%以上,从根本上锁定控制权,避免公司治理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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