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杨律师:您好。 我通过中国电信的adsl宽带,利用自己的计算机架设了一台个人服务器,在网络上从事空间出租的服务,请问这种做法是否不妥?!关于个人bbs论坛,互联网法规中有没有什么规定呢?白凌白凌,您好!在网络上从事空间出租的服务,这是一种经营行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须经工商登记方可。此外,利用中国电信宽带从事空间出租的服务又涉及电信服务,根据我国《电信条例》,须获得特别许可。开设BBS论坛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范畴,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
关键词:TMT法律咨询
杨律师:您好。
我通过中国电信的adsl宽带,利用自己的计算机架设了一台个人服务器,在网络上从事空间出租的服务,请问这种做法是否不妥?!
关于个人bbs论坛,互联网法规中有没有什么规定呢?
白凌
白凌,您好!
在网络上从事空间出租的服务,这是一种经营行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须经工商登记方可。此外,利用中国电信宽带从事空间出租的服务又涉及电信服务,根据我国《电信条例》,须获得特别许可。
开设BBS论坛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范畴,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因此你开设BBS论坛,必须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纯属个人BBS论坛,且不涉及经营活动,备案要求相对宽一点。
杨春宝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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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年4月23日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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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用ADSL宽带架设服务器出租网络空间是否合法?
个人从事空间出租属经营行为,未工商登记即违法,且涉及电信业务需依《电信条例》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证)。实际操作中个人难获ISP证,建议通过合规IDC服务商转租或注册公司申请许可。
个人开设非盈利BBS论坛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非经营性BBS需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办理ICP备案,并在备案时按《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四条提交专项备案材料。实名认证后方可上线,备案相对宽松但须承担内容审核主体责任。
用家庭宽带跑商业服务器会被运营商查处吗?
家庭宽带用户协议禁止商用服务器,电信运营商依《电信条例》第四十五条可中止服务并罚款。建议改用商用宽带或租用合规机房托管,避免服务中断和行政处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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