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全部损坏,我公司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吗?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货物运输途中全部损坏后买方能否要求卖方赔偿的实务问题展开,核心争议在于货物风险转移时点的认定。文章列举了不同律师观点:一种认为卖方代办托运且未按买方要求投保,风险已转移至买方,卖方无责;另一种强调若约定交付地为买方所在地,则卖方未完成交付前应承担违约责任。实务处理需结合合同中对交付地点、代办托运性质及保险办理的约定,判断风险归属。本文对买卖合同风险分配、违约责任认定及举证要点具有参考价值,尤其提醒买方明确交付条款并妥善办理保险。

法律桥网友哈哈嘟求助:我公司向湖南某公司买一批货(人民币20000元), 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EMS交货,运费卖方承担,是否为货物买保险,由买方书面通知,卖方代办,费用另行支付。我公司没有书面或口头通知卖方买保险。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全部损坏,那我公司能否以卖方违约为由要求卖方赔偿全部损失(人民币20000元) ?

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也就是你方未要求对方买保险,那损坏,对方无责,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个人对这个问题有些不同的看法,你公司与湖南公司间形成的是一个买卖合同关系,并且如你所述是卖方代办托运,如果你们约定货物交付地点为你们公司所在地的,那么货物在途中的损坏责任由湖南公司承担。

合同责任是一个严格责任,在对方公司没有将货物交付给你们前,货物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不论是何种原因都视为其违约,你们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湖南公司事后可以向快递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本案涉及到货物风险的转移问题。依照合同法(见第142条),除非特别约定,否则货物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本案由于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EMS交货……”由此可见,货物的交付地点为“代办托运地”,因此,货物的风险在货物交给EMS时转移,所以,目前货物在途中损毁的风险由买方(即提问者的公司)承担,该公司不能向湖南公司追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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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21 22:28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卖方代办托运时货物途中损坏,买方能否要求赔偿?

能否索赔取决于买卖合同中对交付地点和风险转移的约定。法律上,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通常在交付时转移:如果合同约定卖方需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如买方仓库),则货物运抵该地点前风险由卖方承担,运输途中损坏视为卖方未完成交付,买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交付或赔偿损失),卖方赔偿后可向承运人追偿。但如合同约定“代办托运”且未指定买方所在地为交付地,一般视为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风险自交付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此后运输中损坏由买方自行承担,不能向卖方索赔。此外,关于保险,若合同要求买方书面通知卖方投保而买方未通知,且未投保并非卖方过错,卖方不承担因未投保导致的损失。实务中建议买方在合同中明确交付地点和风险转移节点,并书面指示投保事宜,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发生货损时准确追责。

货物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有何区别?如何认定风险承担方?

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概念,不能混为一谈。风险转移解决的是标的物毁损灭失的损失由谁负担的问题,而所有权转移解决的是标的物归谁所有的问题。在买卖合同中,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风险通常在交付时转移,而所有权转移规则可能因动产或不动产、是否保留所有权条款而不同。例如,即使卖方保留所有权直至付清货款,但只要货物已经交付给买方,运输风险也可能已转移给买方。认定风险承担方的核心依据是交付行为:对需要运输的货物,若合同约定了交付地点,则以该地点完成交付为风险转移时点;若没有约定具体交付地点,但约定由卖方代办托运,通常将卖方交给第一承运人视为交付,风险随之转移。若合同约定卖方送货上门,则未到达指定地点前风险不转移。因此,实务中应重点审查合同中的“交付”“托运”“运输方式”等条款。发生货损时,首先通过合同文义判断交付节点,其次结合交易习惯和履行行为综合认定。若无法明确,法律倾向于保护买方,但买方仍应尽快固定证据,包括托运凭证、验收记录和货损证明,以便主张权利。

买方未要求卖方购买运输保险,货损后如何维权?

买方未要求购买运输保险,货损后维权路径需分情况讨论。首先确认合同是否约定卖方有代买保险的义务,以及该义务是否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前提。根据常见合同条款,若约定“是否为货物买保险,由买方书面通知,卖方代办”,而买方未发出通知,则卖方没有投保义务,不能以未投保为由要求卖方赔偿货损。但货损本身的责任归属仍取决于风险转移规则:如果风险尚未转移给买方(如约定送货上门但未送到),即使未投保,卖方仍需承担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如果风险已转移给买方(如交给承运人即视为交付),则买方只能自行承担损失,但有权依据运输合同向承运人索赔,此时需注意保留运单、货损照片、索赔函件等证据。其次,若买方曾口头通知投保但无法证明,可能面临举证困难,建议书面形式(如邮件、短信)确认。实务中,买方未投保且风险自担时,可尝试向承运人主张赔偿,但需证明承运人存在过错或运输合同未排除其责任;若承运人系卖方指定且卖方从中获益,法院也可能认定卖方对承运人选择有过错,要求卖方承担部分责任。总之,买方应第一时间向承运人书面报损并申请理赔,同时审查合同条款和履约证据,必要时聘请律师评估是否需要起诉卖方或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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