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金陵糊涂虫咨询:我们四人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不想设立董事会,请问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可否由两人分别担任。烦请回答。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可以。例如:可以将另外一个人安排经理职务。 上海杨春宝律师解答:法律并不禁止,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情况下,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执行董事兼任经理,那么他就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分别由两人担任,我认为与不设董事会以简化决策与执行程序的初衷相背。,(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可否不是同一个人?”,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请立即致电杨春
关键词:投资并购法律咨询
法律桥网友金陵糊涂虫咨询:我们四人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不想设立董事会,请问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可否由两人分别担任。烦请回答。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可以。例如:可以将另外一个人安排经理职务。
上海杨春宝律师解答:法律并不禁止,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情况下,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执行董事兼任经理,那么他就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分别由两人担任,我认为与不设董事会以简化决策与执行程序的初衷相背。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可否不是同一个人?”,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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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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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
投资并购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并购尽职调查应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公司设立、股权结构、合同、诉讼等)、财务尽职调查、商业尽职调查。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和会计师共同进行,重点关注隐性债务、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风险领域。
公司并购有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并购主要法律风险包括:1)股权权属瑕疵风险;2)隐性债务和或有负债风险;3)劳动用工风险;4)知识产权风险;5)反垄断审查风险。建议在交易前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在协议中设置适当的保障条款。
并购交易中如何设计交易结构?
并购交易结构设计需考虑:1)股权收购vs资产收购的选择;2)支付方式(现金/股权/混合);3)分步交易安排;4)税收筹划;5)风险分配机制。建议由律师、税务师和财务顾问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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