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关于多少楼间距可以盖楼的法规?(2002)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小区空地加建楼房是否受楼间距法规约束的问题展开。律师解答指出,楼间距有法可依,各地规定不同,同一城市不同区域要求亦有差异,通常楼距与楼高的比例约为一比一,市区略小、郊区略大。上海等地还规定住宅至少应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不低于一小时的日照标准。此外,物业公司加建楼房必须依法办理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否则即构成违章建筑,主管部门审批时亦会考量楼距与采光等条件。本文对业主判断加建行为合法性、维护自身采光权益具有实务参考价值。










有一事求助:


我所在的小区内两幢六层楼房之间有一块本不大的空地,可最近,小区物业发出公告要以此空地上盖一幢带地下车棚的四层楼房,如此楼盖起,那务必两幢原本的楼房三层以下皆终日无阳光可言,请问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答:


楼距有法可依,各地会有不同的规定,同一城市不同区域也会有不同的要求,通常楼距与楼高的比例为一比一,市区会略小,郊区会略大。另外在上海有一个与阳光直接相关的规定,即至少应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不低于1小时。


此外,物业公司要盖楼,还需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就是违章建筑,相信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也会考虑楼距、采光等条件的。


杨春宝律师


最后编辑于:2024-04-23 22:46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楼间距有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

楼间距并非无法可依,但全国层面并无整齐划一的固定数值,而是由各地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规与技术规范分别确定,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也可能适用不同标准。实务中通常以楼距与楼高的比例作为控制指标,常见比例约为一比一,市区用地紧张时比例会略小,郊区则略大。除间距比例外,许多城市还设置日照标准作为底线要求,例如上海规定住宅至少应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不低于一小时,其他地区多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时数作为衡量依据。需要提示的是,楼间距与日照标准属于规划审批的强制性技术条件,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必须符合这些要求方能取得规划许可。业主在判断相邻建筑是否合规时,可向规划主管部门查询该地块的规划条件与审批图纸,若发现拟建建筑明显违反间距或日照标准,可在规划公示阶段提出异议,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实务争议多集中于间距测量的起算点、建筑高度的计算方式以及日照分析结论的准确性,建议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日照复核,以固定证据、增强维权的说服力。

物业公司在小区空地盖楼需要什么手续?

物业公司欲在小区内两幢楼之间的空地上加建楼房,首先须确认其对该地块享有合法的建设权利,因为小区空地通常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或已纳入小区整体规划,物业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一般无权擅自处分和开发。其次,加建属于建设工程行为,必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等文件,规划部门审批时会审查拟建建筑与周边建筑的间距、日照、消防、容积率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未取得许可或未按许可内容施工的,即构成违章建筑,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乃至强制拆除,且该建筑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业主发现物业未经合法审批即动工的,可向规划、城管等部门举报投诉,要求依法查处;若加建行为侵害业主采光、通风等相邻权益,业主还可依据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主张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实务中常见争议包括物业以业委会同意或多数业主签字为由进行抗辩,但业主同意不能替代行政许可,程序违法的建筑仍属违建,维权时应抓住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这一核心要点。

新建楼房遮挡阳光,业主如何维护采光权?

新建楼房导致原有住宅采光、日照明显减少的,业主可从行政与民事两条路径维护采光权。行政路径上,业主应首先核实该建筑是否取得规划许可以及许可内容是否符合楼间距与日照标准,可在规划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规划部门对日照分析结论进行复核;若建筑系未经许可的违章建筑,可向规划、城管部门举报,请求责令停工直至拆除。民事路径上,依据民法典相邻关系规则,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受影响业主可起诉请求排除妨碍或赔偿损失,法院通常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日照鉴定,以冬至日或大寒日日照时数是否达标作为核心判断依据。实务中的争议焦点包括:日照时数虽达标但较原先大幅减少能否索赔、赔偿金额如何计算、房屋贬值损失能否获得支持等,各地裁判尺度不尽一致。风险提示方面,业主应注意留存原日照状况的照片、购房时的规划图纸等证据,及时在公示期内主张权利,避免因怠于行使权利而增加维权难度,必要时可联合其他受影响业主共同维权以分摊成本、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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