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公布

文章摘要 海关总署于2013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公布2012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涵盖服装、药品、食品、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等领域,体现海关在进出口环节打击侵权假冒的执法成效。案例包括杭州、厦门、宁波、天津、上海、深圳、青岛、广州、拱北、武汉等地海关查获的典型案件。2013年海关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引导国内企业维权,加强宣传与合作。文章对进出口企业具有警示意义,提示其应重视知识产权合规,避免侵权风险。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前夕,海关总署22日公布了2012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这十大案例分别是:杭州海关查获假冒“GOLDEN”胶粘带案,厦门海关连续查获417万元侵权“Columbia”、“UNDER ARMOUR”开襟衫案,宁波海关查获深圳市世伟达贸易有限公司侵权Shalina药用软膏案,天津海关查获侵权“镇江香醋”案,上海海关查获假冒“jamila”复合调味料案,深圳海关查获进境“艾力达”假药案,青岛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假冒“VIAGRA”、“CIALIS”药品案,广州海关查获假冒“NOKIA”等品牌手机配件案,拱北海关查获出口“ZELZAL”侵权摩托车案,武汉海关查获假冒“AMG”商标汽车轮毂案。

  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2013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重点工作包括:推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引导并推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继续加强宣传,提升各界特别是进出口企业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了解,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内外联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合作机制等。

最后编辑于:2024-05-26 15:17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海关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海关保护知识产权主要通过进出口环节的主动监管和依申请保护两种模式实现。主动监管方面,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抽查,发现涉嫌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的货物可依法予以扣留并调查处理。依申请保护方面,权利人可向海关提交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和担保,海关在发现疑似侵权货物时通知权利人确认。实务中,海关重点打击假冒商标、盗版光盘、侵权药品、汽车配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商品。对于查获的侵权货物,海关可没收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企业应建立内部合规机制,出口前进行知识产权检索,避免因贴牌加工或采购环节疏忽导致侵权。权利人则应积极向海关总署备案知识产权信息,以便海关快速识别侵权货物。海关还通过风险管理和大数据分析提高查缉精准度,并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

企业如何防范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企业防范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应从合同、生产、报关三个环节入手。在合同环节,接受境外订单时务必审查委托方是否拥有目标市场的商标权或专利许可,尤其是贴牌生产模式,需取得书面授权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保证条款。在生产环节,核查原材料及零部件来源,防止使用侵权配件;对自主研发产品及时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并利用海关备案制度扩大保护范围。在报关环节,如实申报货物品牌、型号、规格,避免伪报或瞒报导致海关怀疑侵权。一旦货物被海关扣留,企业应积极准备合法授权证明、购货渠道凭证等材料进行抗辩,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另外,企业应关注海关总署发布的典型案例和风险预警,了解常见侵权商品特征和执法重点,及时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对于国内企业被海外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可利用海关合作机制在出口环节阻断侵权货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海关查获侵权货物后如何处理?

海关查获侵权货物后,将依法启动调查程序。首先,海关向货物收发货人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书面通知,权利人可在规定期限内确认货物是否侵权并申请扣留。若权利人未申请扣留,或不构成侵权,海关将放行货物。若确认侵权,海关将依据相关法律对侵权货物予以没收,并对收发货人处以罚款;罚款幅度根据货物价值及情节轻重确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侵权货物,海关通常采取销毁、拍卖后去除侵权标识等方式处理,涉及假冒药品、食品等危及公众健康的货物一律销毁。权利人可依法获得侵权信息及货物处置的合理补偿,但需承担必要的仓储和处置费用。实务中常见争议包括:权利人是否滥用海关保护程序进行竞争性投诉、定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使用、平行进口是否侵权等。相关当事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渠道对海关决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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