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问:我现在人还在美国。有一笔资金想投资中国房地产。 但是不知道是否可行。我的问题具体讲:1, 外资公司可否以买卖房地产为主要业务?2, 外资公司在购买房地产时,手续有何不同?3, 外资公司是否可以贷款? 比例如何?4, 房地产增值是否只用缴增值税?答: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外国人在投资房地产时享受国民待遇。也就是说:1、可以成立以买卖房地产为主要业务的外资公司。2、外资公司在购买房地产时,手续没有不同。3、外资公司购买房地产可以贷款,比例各地不同,但最终决定权在银行。4、房地产增值需缴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杨春宝律师
关键词:房地产建筑法律咨询杨春宝
问:我现在人还在美国。有一笔资金想投资中国房地产。 但是不知道是否可行。我的问题具体讲:1, 外资公司可否以买卖房地产为主要业务?2, 外资公司在购买房地产时,手续有何不同?3, 外资公司是否可以贷款? 比例如何?4, 房地产增值是否只用缴增值税? 答: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外国人在投资房地产时享受国民待遇。也就是说:1、可以成立以买卖房地产为主要业务的外资公司。2、外资公司在购买房地产时,手续没有不同。3、外资公司购买房地产可以贷款,比例各地不同,但最终决定权在银行。4、房地产增值需缴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杨春宝律师 |
最后更新:2024年11月24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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