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问: 我姐和其男友共同贷款买了一所房子,一切手续都写的是其男友的名字,可现在他们由于一些问题分手了,首付已经付了,贷款也办了,但钥匙还没有拿。其男友说可以去公证将房子赠于我姐,但不同意过户。请问:公证和过户有什么区别?在什么前提下才能公证或过户?公证或过户后贷款是如何处理?答:在法律上,赠与是实践合同,只有实际赠与了,即办理了过户手续才完成,不办理过户手续,即使办理公证也没有意义。贷款房的赠与还要妥善处理好还贷的问题,一般应征得银行同意,否则也不是一般意义的赠与。杨春宝律师
关键词:房地产建筑法律咨询
| 问: 我姐和其男友共同贷款买了一所房子,一切手续都写的是其男友的名字,可现在他们由于一些问题分手了,首付已经付了,贷款也办了,但钥匙还没有拿。其男友说可以去公证将房子赠于我姐,但不同意过户。请问:公证和过户有什么区别?在什么前提下才能公证或过户?公证或过户后贷款是如何处理? 答: 在法律上,赠与是实践合同,只有实际赠与了,即办理了过户手续才完成,不办理过户手续,即使办理公证也没有意义。贷款房的赠与还要妥善处理好还贷的问题,一般应征得银行同意,否则也不是一般意义的赠与。 杨春宝律师 |
最后更新:2024年4月23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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