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办?(2001)

文章摘要 杨律师: 我借给别人10万元,用其自有房屋作为抵押,今年11月10日为还款日期,但该借款人因其他纠纷被人诉诸法院,法院于8月查封了该房屋。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若11月10日借款人不能还款,我能否行使抵押权?该如何行使抵押权?北大法律信息网网友北大法律信息网网友:您是否可以行使抵押权须分两种情形讨论:如果您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法院虽然可以查封该房屋,但其查封的只能是超过10万元的部份。届时,您仍可以行使抵押权,《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杨律师:


我借给别人10万元,用其自有房屋作为抵押,今年11月10日为还款日期,但该借款人因其他纠纷被人诉诸法院,法院于8月查封了该房屋。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若11月10日借款人不能还款,我能否行使抵押权?该如何行使抵押权?


北大法律信息网网友



北大法律信息网网友:


您是否可以行使抵押权须分两种情形讨论:如果您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法院虽然可以查封该房屋,但其查封的只能是超过10万元的部份。届时,您仍可以行使抵押权,《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超过部份由法院执行。


如果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能行使抵押权。《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抵押没有登记,致使最终权利落空。


杨春宝 律师

最后更新:2024年4月23日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抵押房屋被法院查封了,我还能行使抵押权吗?

已办理抵押登记即可行使抵押权,未登记则不能。依据《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时,可与抵押人协议折价或拍卖变卖受偿;协议不成可起诉。查封不影响已登记抵押权,但仅能查封超过10万元的部分。

我的抵押没登记,现在房屋被查封,怎么保障债权?

未办理抵押登记则抵押合同不生效,您无法优先受偿。《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房产抵押应当登记,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建议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并申请保全其他财产,否则权利可能落空。

还款日到期后借款人仍不还款,我该如何实现抵押权?

您应先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受偿;协议不成则向法院起诉。《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价款超过债权部分归抵押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若已登记,法院查封不影响您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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