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2002)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工业用地改为住宅或商业用地的法律程序展开解答。土地使用性质变更首先需区分土地取得方式:出让土地可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用途,由土地部门征询规划等部门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准,获批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划拨土地则须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方式重新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文章提示用地性质变更须经法定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存在被处罚及合同解除风险,对实务操作具有重要指引价值。
杨律师,您好!
想请教你一个问题!!
假如我手上有一块地,大概是10亩左右,地处一个新市政府的附件,换句话说是一个城市的新城区。早年这块地是按工业用地而买的(使用权),但是随着新城区的不断开发,现在已经是繁华地段,而这块的对面已经都是新的住宅小区,大概是4500到5500每平方,中间这条路大概是5米宽。周边现在还有部分生产企业。现在有打算想开发这块地,但是这块地的性质是工业用地。请问如果想向政府申请由工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或者商业用地,中间需要什么样的程序和补交多少类型的税收的费用,以及一些法律上的程序。

答:

如果你取得的地块是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该地块是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杨春宝律师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工业用地如何变更为住宅或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或商业用地,核心在于依法办理用途变更审批手续。首先应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拟变更后的用途及开发利用方案。土地管理部门受理后,会征询城乡规划、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的意见,评估该地块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土地用途的安排。若规划本身不支持住宅或商业用途,需先推动规划调整程序,难度较大、周期较长。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政府会与申请人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申请人按变更后用途的评估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之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后续开发手续。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未经批准擅自将工业用地用于住宅或商业开发,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可能面临罚款、责令恢复原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甚至解除出让合同的风险,切勿先建后批。

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变更用途有何区别?

土地取得方式不同,变更用途的路径存在本质区别。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人已支付了对应原用途的出让金,因此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由土地部门征询规划等部门意见后决定是否同意;同意变更的,只需按新用途评估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差额即可,无需重新走公开出让程序。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因原系无偿或低偿取得且往往具有特定公益或产业用途限定,使用权人不能直接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按照现行规定,划拨土地要转为住宅、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应当由政府收回后纳入土地储备,再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原使用权人若有意继续开发,须参与公开竞价,并按成交价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实务中还应核查土地证或出让合同中有无用途限制条款、闲置年限、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变更的可行性。

变更土地用途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和费用?

变更土地用途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土地出让金,这是最核心的支出,出让土地按变更后用途与原用途的评估地价差额补缴,划拨土地转经营性用途则须按公开出让成交价全额缴纳;二是契税,以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为计税依据按法定税率缴纳;三是可能发生的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等中介与行政性费用;四是若涉及地上建筑物拆除、搬迁安置的,还需承担相应补偿或建设成本。此外,变更为住宅用地后开发销售环节还会产生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商业用地持有和经营环节亦有其税负,均应在投资测算中一并考量。实务中常见争议焦点包括补缴出让金的标准如何确定、评估基准日与地价内涵如何认定、规划调整未能获批导致项目搁置的责任分担等。建议在提出申请前先行与规划、土地部门充分沟通,取得书面意见,并在协议中明确费用承担与审批风险分配,避免因程序瑕疵或费用争议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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